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,自2024年9月1日起,境内的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、备案人、境内责任人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在提交用户信息资料、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时,仅需要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资料,相关纸质版资料无需提交,由境内的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、备案人、境内责任人或者化妆品生产企业自行存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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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7-11
线上渠道进入红利消退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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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7-08
还能爆火多久?
涨价潮的背后,左手保业绩,右手保高端?
这种人事剧烈动荡,无疑是化妆品市场激荡变革的直接体现。